《沾化区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执行约束,持续狠抓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提升全区依法行政水平,探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司〔2024〕28号)。
三、出台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只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确保法律能够正确实施,才能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进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将行政执法行为对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服务经济建设,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定义及工作原则,包括制定的目的依据、“经济影响评估”定义、各部门职责以及合法新、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工作原则。
(二)明确评估范围,规定“对企业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等十类情形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
(三)明确评估内容,规定要重点围绕“是否会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等方面开展评估。
(四)明确评估程序,逐一规范评估工作开展、评估方案制定、评估结论意见、影响公正评估因素等程序规范。
(五)明确评估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保密制度,对于应当进行评估没有评估或评估不负责任,流于形式,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实施时间
《办法》从2024年11月18日起施行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7日。
解读联系方式:沾化区司法局,0543-7810575
现场解读渠道: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