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对《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的通告
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对《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进行意见征集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区供销社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和吸收。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
联系单位:滨州市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李士杰
通讯地址:滨州市沾化区中心路413号
邮编:256800
电子邮箱:zhgxs123456@163.com
联系电话:0543-7322572
互联网平台: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4/11/19/art_315633_8041.html
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19日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滨政字〔2024〕72号),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区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持续深化全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从全区“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密切联结农民利益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业强区建设生力军、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农民利益联结更加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农资应急保供体系全面建成,流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区30%以上的耕地,农资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提高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推动社有企业通过资源整合、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等方式,以市场化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积极培育有控制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打造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主导力量。培育壮大沾化区供销社农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打造成为辐射全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托管服务型、农产品加工营销型、农资联采直供型企业,推进县域为农服务一体化打造;深入实施为农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行动,基本实现涉农乡镇为农服务全覆盖,通过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方式,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情咨询等系列化服务;基层供销社按服务区域设立土地托管服务站,促进服务功能向田间地头延伸,构建起县域龙头企业为引领、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
2.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基层农业推广部门、涉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因地制宜推广“党支部+合作社+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整合土地、集中连片、规模种植,通过“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实现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对冬枣、蔬菜等林果经济作物,探索进行环节托管服务。发挥专业化服务优势,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农业农村等部门和科研院所联合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实现降成本、增产量、提质量,形成标准统一、规范可靠、群众信任的供销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
3.建立农业规模化经营保障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国家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试点和争创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工作。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惠农力度,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重点产粮乡镇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沾化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办)〕
(二)打造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
4.大力提升全区供销农资仓配能力。积极参与构建省级“5+5+N”农资仓配体系,布局建设县域级农资仓配基地1处,乡镇农资仓储基地6处,将符合条件的农资仓配基地项目纳入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并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到2026年,全区供销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5.构建全区供销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强化全区“一盘棋”融合发展,以实际控制力为导向,打造供销社农资流通服务主导力量。培育壮大沾化区供销社农资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与全区各类农业服务主体合作,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其打造成为辐射全区的农资流通服务龙头。构建龙头企业—县域农资仓配基地—镇域农资服务站一体化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满足农业生产各环节需求。支持各基层社农资流通服务网点升级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努力创建省级农资流通服务示范县。到2026年,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10处,村级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社20个。〔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6.优化农资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测土配方施肥、种肥同播等技术应用,支持实施农作物病虫害全程统防统治,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鼓励农资企业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发挥全区供销农资统采联盟作用,打造成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互惠共赢的区域统采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各乡镇(办)〕
(三)提升现代流通服务水平
7.加快县域流通网络优化升级。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度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支持供销合作社打造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构建以县级综合集配中心为龙头、乡镇综合服务站为支撑、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到2026年,建成县域集采分销中心1处,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60个,示范型供销服务网点20个,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落实相关领域优惠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等工作,支持供销社搭建便民服务综合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邮政管理局、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8.深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支持供销合作社盘活闲置资产,参与、建设、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重大项目。深化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农产品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大力发展“中央厨房”“数字供销”。积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更多“滨州好品”网络销售。〔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区邮政管理局、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9.加强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渠道优势,按照“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原则,支持供销社布局建设区级应急保障中心,切实承担起突发情况下居民生活物资安全稳定供应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资金、用地、用电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办)〕
(四)推动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0.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按照社企分开要求,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分类推进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在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等方面按照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区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激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供销社〕
11.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社有企业与系统外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合作。立足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传统优势板块,积极拓展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农村养老服务等新兴板块,供销合作社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等方式,打造全区综合为农服务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中心、区商务局,各乡镇(办)〕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2.提高供销合作社统筹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县基一体化”试点,统筹整合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实行资产管理一体化、项目建设一体化、网络运营一体化,打造资本管理运营平台,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13.推动基层供销社提质强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实施“基层组织振兴”三年行动,积极参与“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到2026年,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经济实力强、服务能力优的基层供销社4家以上。以功能体系建设推动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基层社服务全覆盖。支持基层供销社与农村开展“村社共建”,共建产业和服务项目,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的枢纽作用。县级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14.做实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充分用好各种惠农扶持政策,加强系统涉农资金和社有资产整合力度,做大做强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落实全国总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导供销合作社完善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基金管理运作,加强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保障合作发展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坚持基层导向,建立合作发展基金项目储备库,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扛牢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稳价、农业社会化服务两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责任。区供销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责任单位: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
(二)强化政策落实。要根据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相关领域政策及扶持资金,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资金。发改、商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要建立健全稳定的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涉及的合理信贷需求纳入普惠金融体系,积极提供并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发放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积极推动解决供销合作社不动产确权登记、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沾化金融监管支局、区供销社、各乡镇(办)〕
(三)保持资产完整。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的隶属关系,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供销合作社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全面摸清家底,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推动社有资产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原则,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办)〕
(四)加强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聚焦为农服务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强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落实“人才兴社”战略,建立健全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加快推进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设,选优配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爱供销、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允许合作社机关人员到供销社社有企业兼职但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擦亮“党建引领·供销为农”特色品牌,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委组织部〕
附件: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及职责分工
附件
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及职责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责配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党组织统领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入开展“村社共建”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参与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冷链物流重大项目、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在债券项目申报方面予以指导支持。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支持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等资金保障;对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区人社局负责协助解决供销合作社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统筹存量和新增用地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农资仓配基地、区域性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日用品商超等建设。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领办农民合作社、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供销合作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配合推广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助力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功能。
区商务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流通强县建设,提升县乡村流通服务网络,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区国资中心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咨询服务。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强化品牌建设,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的政策引导,指导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区大数据中心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数字供销”,在相关项目合作方面给予指导支持,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区税务局负责支持供销社社有企业依法享受税费减免相关政策。
市公安局沾化分局负责督导供销系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区供销社负责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资流通主渠道,提升农资仓配能力,优化农资服务供给;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广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深化“村社共建”;抓好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做优做强社有企业;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
区邮政管理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落实相关领域政策。
国家金融监管管理总局沾化监管支局负责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工作,落实相关金融、保险政策。
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支持供销社与村“两委”合作开展土地托管、农资供给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供销社做好农村日用品下行、农产品上行等保障供给服务;支持供销社县乡村流通网络建设及所属辖区的基层供销社恢复建设等综合改革工作。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11月29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全面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重点和政策、措施。2024年9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方向、重点和政策、措施。随着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当前全区供销系统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社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推动全区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区供销社结合我区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加快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主要是立足沾化实际,围绕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聚焦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流通服务、农村商品流通三项工作重点,赋能强基,提质增效,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30%的耕地, 农资仓储能力达到3万吨,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
围绕全市“1+1118 ”发展格局,坚持“1126”工作思路,全力构建以“1+1125”为基本框架的供销工作体系,聚焦农业强区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发挥供销社服务优势,一是构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明确了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建立农业规模化经营保障机制等措施。今年全区系统已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00万亩次以上,已争取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650万元。下一步将发挥县域龙头企业为引领、为农服务中心为支撑、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基础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推动整镇域土地托管。二是全力保障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农资作为粮食的“粮食”,是农业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文件提出大力提升全区供销农资仓配能力,布局建设1处县域级、6处乡镇级农资仓配基地,新建或改造10处乡镇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20个村级农资综合服务社,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三是完善提升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流通服务是供销合作社主责主业。文件提出加快县域流通网络优化升级、深入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方面的思路举措。目前区供销合作社已在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区级应急保障中心、恢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方面作了实践探索。到2026年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点达到60个,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四是深入推进社有企业健康发展。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文件提出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等具体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加大对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社有资产清查活动,厘清家底,保持社有资产完整。不断创新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五、主要亮点
根据滨州市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统发展实际,《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提出推进落实措施,主要亮点如下。
加强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建设,按照“平时运营、应急保供”原则,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围绕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中心任务,以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为抓手,以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搭建起了全区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水平综合服务新平台,一是以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为龙头,建成了城乡村全覆盖的日用品经营服务网络;二是新合作“中央厨房”,为学校、社区、工厂等提供就餐服务,建设从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到城乡居民餐桌的安全放心的服务体系;三是在供销商贸城和新合作公司建立了全区农副产品经营专柜,专门销售当地优质农副产品,把我区生产的冬枣、蔬菜、海产品、畜产品、小杂粮、老粗布等陈列展销,助农增收;四是是依托专业合作社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保障了农产品应急保障中心的物资储备,组织引导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订单式销售,投资5000万元建设的中央厨房项目,每年可带动周边约5000亩果蔬、粮食等农产品基地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促进当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实现助农增收。
单 位:滨州市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王晓丽
联系方式:0543-7322572
现场解读渠道:滨州市沾化区中心路413号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19日,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经网络征求意见形成最终稿,于12月23日正式出台: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4/12/23/art_332321_10418128.html?xxgkhide=1)。
沾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2月23日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