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1603004387601R/2024-05600 发文机关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30 17:21:11 成文日期 2024-09-30

《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3年,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是省委确定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九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2024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17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均研究了房地产市场发展问题,提出了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系列措施。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会议要求,构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沾化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山东考察时讲话精神,从我区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滨州市沾化区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23〕4号、山东省《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94号)、《山东省营商环境创新行动计划(2024-2025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24〕24号)》。

三、出台目的

建立新建商品房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深化信息共享集成,实现新建商品房项目全流程数据互通、互认和共享,强化新建商品房全生命周期指导与服务。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时、按约定向购房人交付并同步完成商品房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四、重要举措

《方案》围绕优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完善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确保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改革目标。

一是流程再造“繁事简办”。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中加入相关约定条款,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依据合同约定开展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结,同时,推广使用电子签章、电子签名,实现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不见面”同步办理。

二是协同共享“一证多用”。全面推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普及和使用,积极推动教育、公安、银行等多部门协作,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不动产单元代码贯通全流程各阶段,实现各部门数据的互通互认和共享,拓展不动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全面推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标识在户籍管理、入学管理等民生领域事项的应用。

三是集成服务“多事联办”。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推行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人防、不动产测绘等“多测合一”。秉持“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比如,推广全程网办、上门服务、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免费邮寄等惠民利企举措,全面提升房地产领域为民利企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是监管约束“多位一体”。发改、住建、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税务局、金融监管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诚信体系等,形成房地产市场领域联合服务工作机制,通过制度、监督、惩处等“多位一体”,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觉依法履行开发建设经营义务,推动“收房即拿证”改革落地,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五、亮点特色

一是全流程设置更加全面系统。2021年4月19日,滨州市沾化区自然资源局、滨州市沾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沾化区税务局联合印发《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工作方案》,原工作方案只是在交房阶段提供现场办证服务,新“收房即拿证”改革方案从3部门扩至12部门涉及的事项,从一码关联建设预售阶段到竣工验收及不动产首次登记阶段再到收房即拿证全流程,涉及新建商品房建设、预售、验收、登记全流程各环节,对部门协同要求更高,包裹服务事项更加全面,部门提供的支持服务更加系统。

二是基于法律框架下创新突破。党中央、国务院相关会议精神要求要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求突破,创新措施,“收房即拿证”改革即是将规范服务立于法律法规之中,打造“买房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将开具发票、缴纳税费环节合法合理前置,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对现行收房、缴税、办证流程进行了创新突破,同时强调登记、税务政策法规的刚性约束。

三是更加便民惠民利民。这次改革是政府职能部门换位思考,切实解决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办证难”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的角度提出要取得“收房即拿证”的效果。通过在《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现售)》范本中加入了相关约定条款,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依据合同约定开展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结,首次登记以及收房即拿证。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业秩序,建立开发企业诚信体系,避免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影响购房业主的办证权益。


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联系人:张敏;电话:0543-8602216

现场咨询地址: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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