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关于对《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进行意见征集的通告
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关于对《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
(公示稿)》进行意见征集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加强殡葬管理,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编制本专项规划。现将《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从2025年6月26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18时止。
联系人:赵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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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5日
《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解读
一、规划背景与定位
本次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编制,既是响应国家、省、市殡葬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沾化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化殡葬改革,弘扬文明新风。国家先后出台《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 年)》《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要求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破解农村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为地方公益性公墓建设划定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山东省高度重视殡葬事业发展,出台《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动殡葬领域绿色发展、文明发展,明确了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标准、布局和推进要求,为沾化区规划编制提供了直接政策指引。
二、政策依据
本规划严格依据国家、省相关法规政策编制,确保规划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主要依据包括: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及《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上述法规政策构建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管理、生态安葬等方面的法律框架和政策支撑,为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提供了明确遵循,保障规划各项举措合法合规、贴合实际。
三、出台目的
本规划的出台,核心是聚焦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破解发展瓶颈,推动殡葬事业提质增效,具体目的包括四个方面:
1.构建全覆盖公墓网络:到2035年规划期末,实现沾化区城乡公益性公墓全面覆盖,精准匹配城乡居民骨灰安放需求,切实解决群众在殡葬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让群众共享殡葬事业发展成果。
2.推动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安葬观念,推动安葬方式向节地化、生态化方向转型,持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墓穴占比,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殡葬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殡葬领域绿色可持续发展。
3.规范公墓建设管理:针对已建公墓缺乏统一规划、建设标准不一、配套设施不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质量、环境品质和管理水平,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殡葬服务载体。
4.培育文明殡葬新风:以移风易俗为抓手,逐步转变居民传统殡葬观念,大力推广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和祭祀方式,摒弃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殡葬习俗,助力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规划核心要素
1.范围与对象:规划覆盖沾化区全部2218.78平方公里国土空间,涵盖全区2个街道、9个乡镇的438个行政村,实现区域全覆盖、群众全覆盖。结合城乡发展差异,将公益性公墓分为两类:城镇公益性公墓,主要面向城镇居民及特定农村户籍居民,保障城镇群众殡葬需求;农村公益性公墓,严格限定为本村或本乡镇村民使用,精准对接农村群众殡葬需求,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2.期限设定:规划期确定为2024年至2035年,其中基期年为2023年,用于全面摸排现状、梳理问题;近期为2024年至2030年,重点推进现有设施改造、基础配套完善;远期为2031年至2035年,重点推进新建设施落地、实现全面覆盖;远景展望至2050年,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体系,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优化公墓布局建设
1.总体布局:立足沾化区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殡葬需求,整合现有殡葬资源,完善设施布局,形成“已建+新建”互补联动的殡葬设施网络。具体落实已建祠堂2处、公益性公墓46处,重点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配套;新建殡仪馆1处(长安林殡仪馆)、公益性公墓378处,填补设施空白。按照各乡镇(街道)户籍人口比例科学分配墓穴资源,确保能够满足规划期内4.8万死亡人口的安葬需求,以及14万穴土葬回迁需求,实现殡葬资源供需平衡。
2.分级建设标准:坚持分类施策、标准化建设,兼顾规范性与实用性。城镇公益性公墓严格执行《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明确功能分区(包括安葬区、祭祀区、配套服务区等),出入口设置不少于2个,保障通行便捷,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0%,打造生态化、人性化的殡葬环境;农村公益性公墓结合乡村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建设,严格控制墓位面积,单人墓位占地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占地不超过0.8平方米,严格遵循“占地小、碑卧倒、硬化少、绿化好”的建设原则,避免土地浪费,贴合乡村生态环境。
3.选址要求: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严守用地底线,严禁在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区域建设公墓;优先选择荒山荒地、废弃矿山等闲置土地,既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又减少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占用;同时避开公路主干线两侧500米以内区域,避免殡葬活动对交通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分阶段推进实施
1.近期(2024-2030年):聚焦“补短板、促提升”,重点推进现有殡葬设施改造和基础配套完善。完成全部原有公益性公墓的改造提升工作,确保改造后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完善墓区道路、排水、照明等基础配套;加快长安林殡仪馆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同步完善现有公墓园区的道路、焚香炉、停车场、卫生间等配套设施,提升服务便捷度,逐步提高新式公墓使用率。
2.远期(2031-2035年):聚焦“全覆盖、提品质”,全面推进新建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378处新建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城乡居民墓穴需求满足率100%;进一步优化公墓服务功能,推动公益性公墓从单一安葬功能向集景观、祭祀、休闲、纪念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墓地园区转型,提升群众殡葬体验,打造具有沾化特色的生态殡葬品牌。
(四)强化保障措施
1.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丰富安葬方式供给,积极推广树葬、花葬、撒散、骨灰存放、小型生态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满足群众不同安葬需求;明确新建城镇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占比,引导群众主动选择生态、环保、节俭的安葬方式。
2.完善配套与管理:健全公墓配套设施体系,在各公益性公墓、殡仪馆配套建设公共祭祀区、悼念厅、管理房、卫生间等附属设施,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规范殡葬用品企业布局,严格监管殡葬用品质量和价格,在殡仪馆、公墓设立专用殡葬用品超市,为群众提供便捷、合规、平价的殡葬用品服务;建立健全公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3.倡导文明祭祀:加强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大力推广献花祭祀、植树纪念、网上祭奠、集体共祭等文明祭祀方式,摒弃焚烧祭纸、燃放鞭炮等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祭祀陋习;在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加强公墓、殡仪馆等重点区域的值守疏导,维护祭祀秩序,保障祭祀安全,引导群众文明、安全、有序祭祀。
4.部门协同推进:成立沾化区文明殡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实施,明确发改、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改部门负责项目立项审批,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用地供给和规划审核,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资金保障、用地供给和监督执法,严肃查处散埋乱葬、违规建墓、违规祭祀等不文明殡葬行为,确保规划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本次专项规划严格遵循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全面衔接上级部署,同时结合沾化区实际情况,在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做到“上下衔接、因地制宜”。
相同的是,均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培育文明殡葬新风为核心导向,坚持“生态优先、节约用地、文明节俭”的原则,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均严格遵循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禁止性要求(严禁占用耕地、林地等禁止区域)、建设标准(控制墓位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管理规范(明确服务对象、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公墓建设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均以构建全覆盖的公益性公墓服务网络、解决群众“安葬难”问题、推动移风易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助力乡村振兴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逝有所安”的民生目标。
不同的是,上级政策主要明确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本次规划结合沾化区2218.78平方公里国土空间、2个街道9个乡镇438个行政村的地域特点,精准规划“已建+新建”的公墓布局,明确新建378处公益性公墓、1处殡仪馆,具体到乡镇(街道)、行政村,同时结合本地14万穴土葬回迁需求,细化资源分配,更贴合沾化区农村地域广、散埋乱葬问题突出的实际。
(本次为成果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为准。)
联系电话:0543-7812069;联系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银河四路269号;电子邮箱:zhjzglz@bz.shandong.cn
意见征集结果
2025年6月26日至7月25日,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对《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未正式出台,征集结果将在《滨州市沾化区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规划(2024-2035年)》正式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
滨州市沾化区民政局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