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沾化一级渔港管理章程》文稿解读
索引号 11371603004387601R-1/2025-04013 发文机关 沾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5-09-23 15:49:54 成文日期 2025-09-23

《沾化一级渔港管理章程》文稿解读


一、政策背景

沾化一级渔港是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级海洋捕捞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同时明确为公益性渔港,承担着服务区域渔业生产、保障渔获物规范上岸、维护渔业发展秩序的重要职能。随着渔业产业升级和渔港功能拓展,亟需一套系统化的管理规则,统筹渔港的生产、安全、环保等各项工作。渔港涉及渔船进出港、停泊作业、经营服务、安全应急、环境保护等多个环节,涉及渔业、公安、海事、水务等多个管理主体,过往分散的管理方式难以适应渔港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同时,套尔河航道通航安全、渔港生态环境保护等现实问题,也对制定统一章程提出了迫切要求。渔港位于沾化区滨海镇,周边水路、陆路交通便捷,与黄骅港、天津新港等港口存在航运关联,其规范化管理有助于融入区域港口发展格局,保障套尔河水域通航安全,助力地方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章程第一条明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定,其核心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同时遵循渔业渔港管理相关部门规章。章程第三十五条明确参照 《山东省渔港安全管理规范》(DB37/T3160-2018) 执行,锚定了山东省内渔港安全管理的统一标准,确保管理要求与地方实践相衔接。同时立足沾化一级渔港的地理位置、水域陆域范围、设施条件、气候水文特征等实际情况,如明确的陆域水域控制点坐标、航道参数、锚地布局、泊位功能划分等,确保章程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出台目的

核心目标是加强渔港管理,保障渔港生产安全,维护渔港经营秩序。具体目标为明确渔港管理主体、渔船进出港规则、作业流程、经营服务要求,厘清各部门和相关主体的权责边界,解决渔港管理 “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 的问题;通过设定渔船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标准,明确应急处置流程,配备应急物资,防范化解渔港火灾、污染、极端天气等安全风险;规范渔港经营单位行为,禁止强买强卖、为涉渔 “三无” 船舶提供服务等行为,明确经营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要求,营造公平公正的渔港经营环境;建立渔港污染防治机制,明确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要求,禁止破坏渔港生态的行为,推动渔港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管理主体与职责分工。确定沾化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为渔港行政管理部门,下设驻港服务中心(港务)负责具体登记、调度、监管等工作;明确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临港产业园派出所负责渔港治安管理,形成渔业主管部门 + 公安部门的协同管理格局。二是细化渔船进出港与作业管理。设定准入限制,非渔船不得进入,禁渔期休渔渔船不得进出港。渔船需按规定报告,沿指定航道航行(航速不超 5 节),遵守避让规则,进港后和出港前需在港务登记信息,核验证书和安全设备。渔船明火作业、加油、使用起重机械装卸、潜水割摆等作业,均需向港务报备,港务核验资质和环境条件后方可开展。三是完善渔港设施与经营服务管理。明确渔港水域、陆域、航道、锚地、泊位的具体范围和功能,如 12 个泊位的分类用途;要求经营单位取得许可证,配齐管理人员,提供船舶拖带、渔获物装卸交易、燃油补给等标准化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需公示;规定港外单位进入渔港开展经营活动须经港务同意。四是强化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设定码头作业波高限制(波高>0.5 米禁止装卸)、港区车辆限速(20km/h);配备消防船、消防栓、灭火器等应急物资;要求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生活污水收集桶、含油污水收集桶、污水处理厂等设施;明确船舶污染物必须排入指定设施,港务记录处置台账;禁止向渔港水域倾倒垃圾、排放污染物,禁止船舶除锈、拆船等污染行为。五是健全应急事件处置机制。明确渔船安全事故、污染事故的报告和处置流程,事故调查机关可采取清除、打捞等必要措施;设定疏港触发条件,如极端天气、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火灾爆炸等,港务可采取疏港措施,港内主体必须配合;针对大风红色预警,要求港务通知渔船转移人员上岸,对拒不服从调度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六是划定禁止与限制性红线。从通航安全、码头作业、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四个维度,明确 30 余项禁止性行为,如禁止港区捕捞养殖、燃放烟花爆竹、装卸危险货物、无证酒后驾船等,为渔港管理划定清晰边界。

五、与上级文件的不同

本章程结合沾化一级渔港的具体区位、设施参数、功能定位制定,如明确了渔港陆域水域的精准坐标、航道和锚地的具体尺寸、12 个泊位的功能划分,更贴合渔港实际管理需求。同时操作性更细,对上级文件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如将渔船避让规则具体为“进港船避让出港船,小型船避让大型船,机动船避让非机动船”;将应急物资配备明确到具体数量和存放位置(如消防船 1 艘、消防栓 15 个、吸油毡 0.2 吨等),便于基层执行。权责也更清晰,结合地方管理架构,明确了沾化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临港产业园派出所、港务、经营单位等主体的具体权责,解决了上级文件在基层落地时的 “权责模糊” 问题,形成了 “主管部门 + 驻港机构 + 治安部门” 的闭环管理体系。


政策解读单位:滨州市沾化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联系方式:0543-8332131  8332126

现场解读渠道:滨州市沾化区银河2路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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