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稿解读
索引号 11371603004387601R-1/2026-00723 发文机关 沾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1-31 10:26:18 成文日期 2026-01-31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稿解读



一、政策背景

当前,我区水资源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矛盾日益凸显,水资源短缺、利用效率不高、配置不够优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山东省出台《关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鲁政发〔2025〕12 号),从省级层面系统部署节水工作,为各地明确了方向与要求。我区立足自身水资源实际,结合区域发展定位,亟需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破解水资源约束难题,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水安全根基。

二、政策依据

本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治水思路,坚决贯彻 “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原则。同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对标落实鲁政发〔2025〕12 号文件精神,确保政策制定合法合规、方向精准、要求明确。

三、出台目的

以水资源刚性约束为核心,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业、工业、城镇等各领域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严格管控、优化配置、创新机制,实现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保障生活、生态、生产用水安全,推动水资源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适配,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刚性约束,优化配置格局。建立承载力约束机制,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明确可用水量与生态流量底线,实施“生活-生态-农业-工业”优先序配置策略。实行总量效率双控,分解各行业、乡镇用水总量红线。强化规划与项目源头管控,要求相关规划及建设项目必须开展水资源论证(含节水评价),确保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匹配。二是深化过程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计划与定额管理,对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严重超用者强制开展水平衡测试,限期整改。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计量监控设施,重点取用水单位须安装在线监测并接入监管平台,对接近红线的区域和行业实施预警。落实节水“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投产。定期开展水效对标评估,对用水单位进行定额对标和效果评估。三是推进分类施策,实现重点领域节水增效:农业节水方面,推广适水种植与节水灌溉技术,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到203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5;工业节水减排方面,严格执行定额标准,推动企业废水循环利用,高耗水行业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化工园区非常规水利用率不低于35%;城镇节水降损方面,全面普及节水器具,新建公共建筑强制使用节水型器具,到203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85%以内;非常规水利用方面,将将再生水纳入统一配置,推动海水淡化建设,鼓励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到2030年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率达到60%,海水淡化日产规模力争5万吨。四是创新机制模式,激发内生动力。拓展市场化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优先采购节水产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水预算管理、初始水权有偿获得、水权交易,推广“节水贷”。深化宣传与创建,开展节水型载体创建与宣传“五进”活动,打造沾化节水品牌。

五、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刚性约束”。提出将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的刚性约束。二是量化目标清晰。明确了灌溉水利用系数、管网漏损率、非常规水利用率等一系列可考量的具体指标。三是管理全程覆盖。从规划论证、计划定额、监测预警到效果评估,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四是注重机制创新。引入水预算管理模式与水权交易,推动节水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变。



政策解读单位:滨州市沾化区城乡水务局

联系方式:0543-7812311

现场解读渠道:滨州市沾化区金海五路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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