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沾化最美青年’”暨第三届“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在青少年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广电局决定在全区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沾化最美青年’”暨第三届“十佳青年标兵”评选活动。面向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寻找、发现、推选一批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传播正能量的身边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沾化最美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5月
三、推选条件和类型
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年龄在14至45周岁(截至2017年5月31日),沾化籍或者在沾化定居、工作的外地青年,来自各行各业,侧重于基层一线。分为以下5类:
1. 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坚定弘扬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沾化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发出青年好声音,把青年的担当精神延伸到网络空间。
2. 创新创业好青年:踊跃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走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前列;勇于创新创造,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勇于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增收;积极开展公益创业,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 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为本,对人对事信守承诺、诚实不欺,其人其事在社会上有着优良口碑。
4. 崇义友善好青年: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5. 孝老爱亲好青年:践行家庭美德,关爱老幼和鳏寡孤独,在赡养、扶助对象遭受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活动安排
为提升活动的参与面、互动性和影响力,在青年中树立向上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本次主题活动采取推选典型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推荐阶段(3月中上旬)
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深入挖掘、广泛举荐身边的“最美青年”。
1. 组织推荐:各乡镇党委、各党工委应推荐不少于2名“十佳青年标兵”候选人;区直各部门应至少推荐1名“十佳青年标兵”候选人。推报材料包括:《滨州市沾化区“十佳青年标兵”推荐表》(一式三份)、候选人2—3张工作或生活照(只报电子版)。上报截至时间为3月28日,电子版材料上报zhtxw@163.com。
2.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登录“网上共青团—沾化”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材料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人选,按照要求填写,通过地方团组织上报。
(二)投票评审阶段(3月底4月初)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经审核把关后,确定入围候选人进入评审。评审采用主办单位主导、“智慧沾化”手机客户端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经过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进行。初评之后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综合评议(占70%)及“智慧沾化”网上投票(占30%)情况,最终产生“十佳青年标兵”。投票阶段禁止刷票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命名表彰阶段(4月中下旬)
全区将评选、命名“十佳青年标兵”(含提名奖),并从“十佳青年标兵”当中推荐人选参评“滨州最美青年”。
(四)分享交流阶段(5月至10月)
主办单位将组织部分“十佳青年标兵”代表开展“最美青年分享团走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讲述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这项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养成严实品德的重要载体,也是今年纪念建团95周年系列活动的重点工作安排。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
(二)广泛动员,注重实效。要把典型推选作为有效的载体和抓手,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基层团组织积极性,提升团员青年在动员推荐、投票评审、分享交流等各个环节参与的广泛性和活跃度,使之衔接成为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完整过程。要注重各类评选表彰的统筹衔接,把“十佳青年标兵”推选宣传与寻找身边的“沾化好人”、寻找“乡村好青年”、等结合起来,使“十佳青年标兵”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大力宣传,扩大影响。要把广大普通青年的参与面和参与程度作为评价活动的第一标准,通过公开栏、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微信、QQ、微博等方式,征求广大青年意见,开展社会评价。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区新媒体“智慧沾化”、沾化广播电视台、《今日沾化》等要通过开设专栏、典型报道等方式,宣传活动和先进人物事迹。“沾化共青团”微信平台、“网上共青团—沾化”开设“十佳青年标兵”版块对其事迹进行宣传。
(四)加强调度,及时反馈。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团区委联系人:韩菲、张琪,办公电话:7810159,邮寄地址:沾化区金海五路166号30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