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第6号
2017年12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沾化区2017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1227号)批准征收我区土地13.3333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高家村集体土地以南、新海路以西,总面积13.3333公顷,涉及富国街道高家村土地,其中水浇地13.3333公顷。该地块土地拟作为文体娱乐用地。
二、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 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滨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沾化区2017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17〕1227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隋龙;联系电话:0543-2273168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